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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5365办公室关于印发《南江县推进“放管服”改革2018年

时间:2018-06-11 09:37:55  来源:政管办  作者:  已有 人读阅此信息
 

南府办〔2018〕34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
《南江县推进“放管服”改革2018年工作要点》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365365办公室
                                                                                                         2018年5月23日
 南江县推进“放管服”改革2018年工作要点
 为纵深推进全县“放管服”改革工作,根据国务院、省政府和市政府“放管服”改革工作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制定以下工作要点。
一、深化简政放权,进一步提升政府效能
(一)继续清理规范行政权力事项。承接落实公布《四川省行政权力清单(2018年版)》,同步指导县级各部门动态调整清单。(责任单位:县政管办、县委编办、县法制办)
(二)简化投资项目审批程序。严格执行投资项目审批管理制度,进一步优化审批程序,深入实施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责任单位:县发改局)
(三)加强行政审批中介机构管理。坚决整治“红顶中介”,推进行业协会商会与政府部门彻底脱钩。(责任单位:县政管办、县委编办、县民政局、县发改局)
(四)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按照上级部署要求,强力推进我县负面清单制度工作。(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旅商局)
(五)积极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结合党政群机构改革,在市场监管、生态环保、自然资源管理、文化旅游、城市管理等领域探索综合执法,一个部门设有多支执法队伍的,整合为一支队伍。(责任单位:县委编办、县法制办)
(六)探索下放一批行政管理权限。大力培育发展特色镇,指导推动县级部门向特色镇赋予部分县级管理权限。(责任单位:县委编办、县法制办)
(七)开展提升办理建筑许可便利度专项行动。实行规划、消防、环境保护等部门并联限时审批,探索实施多规合一、多评合一、多审合一、多图联审等管理模式,规范“四证一书”前置要件,大幅减少建筑许可办理时间。(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国土局、县环保局、消防大队、县政务服务和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八)扎实有效放宽社会领域行业准入。放宽医疗、养老、教育、文化、体育等社会领域准入门槛,落实跨部门全流程综合审批机制,优化审批流程,进一步激发社会投资领域活力。(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教科体局、县民政局、县文广新局、县卫计局)
(九)深化职业资格和职称改革。严格落实职业资格目录清单管理制度,严禁自行设置职业资格准入证、上岗证。承接落实好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等3个技术等级的考核工作,做好中小学高级教师和中等专科学校高级讲师等职称资格评审工作。(责任单位:县人社局)
(十)扎实推进教育卫生综合改革。建立以政府投入为主,社会资本投入和家庭合理分担的学前教育投入机制。学前一年、三年毛入园率达98%、85%以上,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覆盖率达到80%以上。推进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设置审批和执业登记“两证合一”。(责任单位:县教科体局、县卫计局)
(十一)加快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出台《南江县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实施办法》,完善制度机制,加大科技成果产出、引进、推广、应用力度,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制定《南江县引进设立研发机构建设管理办法》,大力引进建立高水平的研发机构,引导企业积极参与建设。(责任单位:县教科体局)
二、加强综合监管,深入实施商事制度改革
(一)持续加大减税降费力度。全面落实减税降费各项政策措施,继续清理规范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加强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监管,降低通关环节费用,推动各级各相关部门公示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等目录清单。(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发改局、县民政局、县国税局、县地税局)
(二)深入探索“证照分离”改革。按照上级部署要求全面推开“证照分离”改革,制定“证照分离”改革方案和涉企证照改革事项目录,适时动态调整,突出“照后减证”改革目标,尽可能减少审批发证,着力解决“准入不准营”。(责任单位:县工商质监局、县旅商局、县委编办、县法制办)
(三)规范实施“多证合一”改革。继续规范实施“多证合一”改革,做好国家、省、市涉及证照整合事项目录与我县事项对接,再整合一批备案事项到营业执照上,减少审批发证,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间。(责任单位:县工商质监局)
(四)加强和完善事中事后监管。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建立“双随机一公开”信息公示平台,积极推进信息公开和信息共享,着力加强信用协同监督和联合惩戒。(责任单位:县政管办、县工商质监局、县级相关单位)
(五)持续推进市场主体全流程便利化。持续推进商事登记全过程、各环节全程电子化和电子营业执照。认真落实“网上办”、无纸化、零见面、最多跑一次等各项改革要求,推进名称改革,完善市场主体退出制度。(责任单位:县工商质监局)
(六)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按照上级统一安排,加快建立以信用承诺、信息公示为特点的新型监管机制,制定信用红黑名单及管理办法并向社会公布,建立健全失信联合惩戒制度。(责任单位:县发改局、人行南江支行)
三、优化政府服务,全面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
(一)持续深化 “马上办、网上办、一次办” 政务服务改革。探索推动“三办”服务机制向基层延伸,力争实现“三办”服务机制在县乡两级纵向全贯通,横向在除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外的所有行权和公共服务领域全覆盖。(责任单位:县政管办、县政务服务和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县级相关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加快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梳理公布“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落实配套措施,2018年底前“最多跑一次”事项达到80%以上。(责任单位:县政管办、县委编办、县法制办、县发改局、县政务服务和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三)全面推进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落实全省统一的政务服务标准,修订完善县级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和审查工作细则,促进政务服务工作规范化运行。(责任单位:县政务服务和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县级相关单位)
(四)优化公共服务事项办理。清理公布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完善办事指南和审查工作细则。选择不动产登记、户籍办理等群众办事频率较高的办理事项重点推进,不动产登记最多5个工作日内完成,户籍办理便利程度大幅提高。(责任单位:县政管办、县法制办、县政务服务和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县国土局、县公安局)
(五)继续开展减证便民专项行动。在2017年清理村社出具证明的基础上,全面清理取消县、乡两级涉及群众办事的不合法不合理证明和手续,凡是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证明一律取消,清理结果向社会公示。(责任单位:县政管办、县法制办、县政务服务和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六)全面推行企业投资“一站式”服务落实行政审批代办、金融信贷领办、公共服务快办、跟踪协调促办机制,主动为企业提供‘一对一’全程代办,开展‘一企一策’融资服务,推行‘即报即接,接过即办’快办服务,助推投资项目落地。进一步精简企业开办、办理涉税事宜、施工许可、水电气报装、不动产登记等审批事项,压缩办理时间。(责任单位:县政务服务和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县投资促进局、县经信局、县金融办、县国资办等县级相关单位)
(七)全面实现投资项目跨县(区)并联审批。依托四川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和四川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全面推行跨县(区)投资项目横向并联审批和纵向联动审批。(责任单位:县政务服务和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县发改局)
(八)推动网上政务大厅和实体政务大厅融合发展。按照上级统一部署,积极推动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向乡镇、村(社区)延伸。推进综合窗口设置和12345政务服务热线建设。加快“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确保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比例达到50%以上,逐步实现“一网办理、一门办理、一窗办理”。(责任单位:县政务服务和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县政管办、县政务信息管理办、各乡镇人民政府)
(九)加快推进“市民之家”建设。建成红塔大厦群众服务中心,科学设置功能分区和窗口布局,全面推动行政审批、公共服务、中介服务等机构及金融、通信、公交、水电气等便民服务事项进驻新政务大厅,实现“进一道门,办所有事”。(责任单位:县政务服务和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十)加快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建成县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与省共享平台完成对接,全面实现政务信息互联互通,构建全县统一、动态更新、共享校核的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体系。(责任单位:县政务信息管理办、县经信局)
(十一)进一步加大政务公开力度。抓好财政预决算、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公共资源配置、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文件的贯彻落实,圆满完成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全面推行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制度,不断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和实效。(责任单位:县政务信息管理办、县级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十二)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完成我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与“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的对接工作,实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加快建设全县交易信息发布、电子编辑、电子开标、电子辅助评标、大数据分析五大系统,推动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政府采购、土地(矿权)出让和国有产权转让等四大类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共享,实现交易全流程电子化。(责任单位:县政管办、县政务服务和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十三)强化招标投标领域全过程监管。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招标范围,严格执行必须招标项目的规模标准。严格招标投标执法监督,严肃查处规避招标、虚假招标、围标串标、借牌挂靠、转包和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政管办、县住建局、县交通局、县水务局、县政务服务和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县级各责任单位要认真抓好所承担的工作,出台具体方案,细化工作措施,及时总结改革成效,固化改革成果,过程中出台的文件、方案等资料要及时抄送县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政管办),单项任务完成时要及时报送总结及证明材料,以供验收和销号。县级各部门要加强对本地“放管服”改革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重点、细化措施、统筹推进本地区各项改革工作。县级各部门每季度至少向县政府协调办(径送县政管办)报送1条“放管服”信息,每季度末月20日前通过党政网向县政府协调办报送改革工作推进情况,电子档发送至985021050@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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